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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的社会责任--由发心中去承担责任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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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3-3-10 20:19:22 |显示全部楼层 |倒序浏览
心慧 《法音》

经常对信徒们说要“发心”,但是很少要求他们承担起“责任”,更忽略责任之重要性。所谓发心容易持久难,应该把发心所做之一切,看作是自己理所当然之事,就能作为个人需要承担之一种责任。


比如说船只遇到海难的时候,船就要沉没了,船上的人开始逃生,但是最后一个离开船只的必定是船长。这是为什么呢?因为维护船上人员生命的安全,就是他的责任。所以当船长的人,甚至要与其所负责的船只共存亡。为什么呢?因为这也是他的责任。


平常认为发心是一种义务,于是开心就发心,不开心就不发心,这是一种流弊;现在,要在“发心”后面加上两个字“责任”,因为发心就蕴含着责任。


“弘法是家务,利生为事业”。家务也好,事业也好,都是我们的责任,所以,弘法利生是理所当然应该负担的责任。


信息来源:中国佛教网http://xmwk.zgfj.cn/e/action/ShowInfo.php?classid=99&id=9279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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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3-3-10 23:34:53 |显示全部楼层
佛教徒通常都把发心认为是一种义务,常常在听完师父所说之后,很欢喜的发心要为佛教贡献,过了一段时期,不了了之,原来问题是出现在““责任”。

我们通常说一个人负责任,其实归根到底是说这个人做事情很用心,很让人放心,把事情做的很完美,总是给人留下很好的印象。我们通常是“发心”之后,就“没用心“, 或随便做,让人”不放心“。

所以要做到利益众生,就要“用心“的去做。本人也要改善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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